跑完太魯閣馬拉松回來,身體的酸痛已經逐漸恢復,周一看到新聞,受矚目的紐約馬拉松也結束.其中最受矚目的不是冠軍是誰,而是七度環法自由車冠軍Lance Armstrong 在退出環法賽之後,這次報名參加NY馬拉松,而且設定目標是在三小時之內完成.其實之前我就在網路上知道這個新聞,並且密切注意.Lance從來沒有跑過馬拉松,但是他少年時是鐵人三項的選手,後來才專攻自行車.為了參賽,Lance受了將近一年的訓練,其實L這次參加NY馬拉松最主要是要為他的抗癌基金會募款,預計這次要募到60萬美金.
NBC電視台這次還在Lance的胸前裝上了CAM,實況轉播,L賽後說,他最後幾哩有一度,本來要停下來休息,但是一想到他身上有攝影機,那一定很糗,所以就繼續撐下去.L這次找了許多名將陪跑,有三度NY馬拉松冠軍以及奧運金牌等名人,並幫他配速,我有去YOU TUBE找了網友拍的一些當天的影片,其中L的隊伍大概有二三十人,聲勢浩大.
後來L是以兩小時59分36秒完賽,真是不容易,這在台灣可以排名前五十名,但是Lance在NY只排八百多名,由此可見NY-M的水準之高.大家有興趣可到http://ingnycmarathon.org/news/story_27看看.
Lance穿的衣服上面寫著10/2,是代表他在1996年10月2日被診斷出癌症的日期.
超人也!
回覆刪除我看了這期澳洲的Runner's World雜誌,Lance他前妻以該場馬拉松為主題對他進行的專訪!
回覆刪除他不止後勤部隊驚人,補給也安排相當妥當.沿途有專人為他提供飲水與碳水化合物作補充.他一場馬拉松跑下來吃掉了15條Power Gel (天啊,我一場最多也只能待六條在身上.)!
不過該專訪指出,Lance一開始其實小看了馬拉松.他以為自己可連續騎自行車六到七小時,跑個42公里應該難不倒他.因此他對賽前的訓練有些馬虎!他最長的LSD只練到20K,而不是對媒體宣稱的25K (這是他前妻爆料的).
雖然他此次比賽如願完成sub-3hr的挑戰.不過他也不得不承認馬拉松的難度確實比騎自行車來得高.他說
"The Marathon was 10 times harder, and that it had nothing in common with cycling because bikes were invented to make human effort efficient. Running is raw, pounding, and relentless."
(摘錄自澳洲Runner's World, March 2007)
因此,他會為來年的紐約馬拉松做好萬全的準備,詳細規劃訓練課表,同時將體重降到81公斤.目標2小時45分抵達終點.
一點相關報導與路跑同好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