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諸目前浮上檯面的討論,幾乎全面集中在所謂的「基礎年金」上,而對於勞保老年給付以及勞基法退休金要如何修正,以配合國民年金的實施,則較少著墨。而我們認為勞基法與勞保的退休金的修改,是勢在必行的,且必須配合國民年金來從新定位。但是很遺憾的,目前沒有一個版本有討論到這一點。
關於經建會提出的「補破網」式國民年金,除了繼續維持了目前具有「社會控制」功能的職業別社會保險體系之外,更把一些目前沒納入既有社會保險的「老弱殘兵」通通集合起來,組成一個「國民年金保險」,這根本就是把社會中最邊緣弱勢的人口,集合起來自生自滅的「弱民年金」。
為了儲備未來國民年金論戰所需的彈藥,勞陣決定成立「受僱者年金小組」,一併地檢討勞基法退休金、勞保老年給付與基礎年金,三者之間的修正配合,亦即整個受僱者老年退休之後的生活保障,並提出勞陣對整個受僱者退休制度的原則與版本。
【本文刊登於1999.1.4勞動者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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